辐照食品的管理
2013-09-04 来源:未知
尽管辐照食品是安全的,但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1991年食品法典委员会批准的《预包装食品标识的国际通用标准》中规定,“辐照食品”需要标注国际“辐照标识”。美国于1986年规定,所有辐照食品必须标识国际辐照商标。由于消费者不太熟悉辐照商标,美国又于1990年作出规定,要求辐照食品的标识上应注明“经辐照处理”。
除制定标准外,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联合司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在食品辐照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推动了食品辐照技术在全球的应用。中国在食品辐照方面的早期研究和商业化应用阶段的质量保证等均得到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联合司在技术和资金上的支持。